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典中哪條法律規定村幹部可以向法院起訴扣押證件?

民法典中哪條法律規定村幹部可以向法院起訴扣押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壹條。

《民法》關於起訴的規定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壹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對於起訴的具體情形,要嚴格依據實際發生的事實和所涉及的後果進行處理,特別是不同合同類型認定的起訴事項是不同的。壹方違約可以賠償的,也可以簽訂賠償協議予以認定。

  • 上一篇:律師可以打廣告嗎?
  • 下一篇: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223年本科招生指標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