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經協商,雙方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各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它通常指雇傭合同。勞動合同是作為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公民之間關於提供和使用勞動力的協議。勞動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勞動合同適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調整,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相關行政法規的調整。勞動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主體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是法人與組織之間,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總的來說,不是特殊的限制,具有普遍性。(2)合同標的物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客體是壹方為另壹方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是壹種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