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對生產財產進行處分的承諾。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指定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由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他人繼承。這種法律行為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不需要他人同意。自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生效。符合生效條件的遺囑,不需要公證也可以生效,只是為了加強效力。自然,經過公證的遺囑是有效的。遺囑的生效要件包括以下幾點:(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3)遺囑人必須有權處分遺囑中處分的財產。(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5)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可以采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述等形式。
法律客觀性: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金額或者比例。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