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註冊日前12個月(1個納稅期為1個月)或連續4個季度(1個納稅期為1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壹般納稅人,在2019123655年繳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第三條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增值稅年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壹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