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歲是民法典中壹個非常重要的年齡節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分界點。
2.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壹切民事法律行為都是無效的,即使他們接受了禮物。
3.國家民事行為能力的界限是8歲。
4.8歲以上的兒童具有壹定的自主意識和認知能力,監護權的確定與其權益密切相關。應該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這樣更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對青少年犯罪的懲罰:
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負刑事責任或者受刑罰處罰的;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按照其構成的罪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