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遲滯。法律規範是立法者對社會關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的預設,但由於社會的快速發展,壹成不變的法律規範已經跟不上社會的發展了。但是,不斷修改法律會破壞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
2、法律不是GAI。
法律條文應該適用於所有的人,應該適用於社會的各個方面,使人們的各種行為受到法律的約束,各種社會關系受到法律的約束。但是立法者不是萬能的。妳什麽意思?掛個漏?,這是GAI定律的體現。法律不可能規範社會的每壹個角落。
3、法律是根據社會的普遍性規定的,不可能顧及到案件的特殊性,所以有時法律的規定會造成案件的不公正。
民法基本原則由於其模糊性和衡平性,賦予法官自由裁量權和衡平性,法官可以憑借自己的智慧根據民法基本原則遵守立法者的基本精神和政策,進行創造性的司法活動。同時,這種自由裁量權是在法律規定的空間內進行的,大大杜絕了法官濫用權力。民法的基本原則是包含在民事成文法典中的法律規範。依據基本原則實施的自由裁量權是在成文法制度下進行的,可以避免判例法制度中法官濫用權力、法律內容繁雜的缺陷。依據民法基本原則的自由裁量權可以中和成文法體系和判例法體系的優缺點,是調和兩大法系矛盾的偉大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