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上的代理概念?

民法上的代理概念?

代理是民法中的壹個概念,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自己(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相對人)表示或者接受自己意誌的民事法律行為,並且這種意誌直接對他發生效力。代理分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壹切法律行為,屬於總代理,也稱總代理或全權代理。

在民事訴訟中,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授權,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人。可以分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是依法產生的。委托代理人是根據當事人的授權行使代理權的人,如老易在本案中找到的代表自己的律師朱。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分為壹般代理權和特別代理權。前者是指只能進行壹般訴訟權利的代理人,如代理起訴、提供證據等。後者必須有明確的授權,不能在沒有具體授權的情況下,在代理合同中只寫“全權代理”,否則只能理解為壹般代理。中國199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上一篇:勞動仲裁:本辭職協議的法律效力
  • 下一篇:派出所入戶檢查是怎麽回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