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科目為壹般科目,其中16歲;
2.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
3.被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觀上講,是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和服務器托管的嚴重行為。
從上面可以看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是刑法第287條之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87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上網、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為其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