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律規定或認可的、能產生民事後果的事實,才能成為法律事實;只有當壹定的法律事實發生時,當事人之間才能發生壹定的法律關系或改變或消滅原有的法律關系。
法律事實可以分為兩類:事件和行為。
事件是指與人的意誌無關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死亡等。比如A酒駕撞死了B,B死後,B的兒子C繼承了他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至少存在兩種法律關系:侵權之債和繼承法律關系。導致侵權之債的是行為(酒駕撞人),導致法律關系繼承的是事件(死亡)。
行為是指人們有意識的身體動作。行為可分為表達性行為和非表達性行為。表示行為是指表達某種心理狀態的行為,合同、遺囑等民事法律行為是最典型的表示行為。無表情行為也叫事實行為。簡而言之,就是不表達某種心理狀態的行為。具體而言,是指行為人主觀上無意改變民事法律關系,但客觀上根據法律的規定導致民事法律關系改變的行為。典型的非表示行為有先占權、拾得遺失物、無因管理、作品創作、侵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