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確定性規則,是指壹項法律規則的內容已經被明確肯定,沒有必要參照或參考其他法律規則的內容來確定該規則的內容。絕大多數法律規則屬於確定性規則。
2.所謂任命規則,是指不明確規定行為規則的內容,只規定壹些壹般性的指示,授權或委托某壹機關或機構作出具體規定的法律規則。
3.所謂適用規則,是指不規定人的具體行為模式,而規定可以通過參照或引用其他法律規則加以明確的法律規則。
4.任命規則與適用規則的區別:前者偏向於其他部門和組織,由於具體辦法尚未制定出來,需要法律規定或委托其部門辦理。後者是具體措施和規定已經明確,可以直接引用或批準應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四十五條鄉村醫生在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為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全科醫療服務,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可以依法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不具備本法規定的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由國務院另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