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事糾紛會坐牢嗎?

民事糾紛會坐牢嗎?

民事糾紛會不會坐牢,要看情況。詳情如下:

1.民事糾紛壹般不會坐牢,敗訴的後果是道歉、退賠、退賠、承擔賠償責任。除非當事人違反法律相關規定,成為刑事案件,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可能會坐牢。人民法院可以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予以訓誡、責令退場、罰款或者拘留。對擾亂法庭、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法官,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並處罰款、拘留。

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

1.和解:糾紛雙方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從而消除糾紛;

2.調解:第三方對雙方的爭議進行調解和談話;

3.仲裁:爭議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四。民事訴訟: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綜上,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壹般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

調解書送達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壹百零三條

因壹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導致判決難以執行或者對壹方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財產保全、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 上一篇:藐視法律法規的後果是什麽?
  • 下一篇:哪些合同是無效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