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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大法官是否擁有全部執法權?

法律分析:司法局是地方司法行政機關,主管民間矛盾糾紛排查、普法宣傳教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基層單位為司法局股級部門,負責和指導鄉鎮司法所的上述具體業務工作,主要是政策法律咨詢和司法局安排的工作。他也領導律師。

司法制度來源於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領導和監督。司法局不是司法系統,是行政機關,但沒有執法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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