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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什麽時候生效?

法律主觀性:

就判決本身而言,自生效時起至判決內容履行完畢時止具有法律效力,但判決內容的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即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妳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過了兩年期限,判決的內容仍然有效,也就是勝訴的權利是存在的,就是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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