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能當場進行審理嗎?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能當場進行審理嗎?

壹般情況下,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必須出庭參加訴訟。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但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也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上一篇:離職補償申請的強制執行
  • 下一篇:為什麽沒人抓住跑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