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五條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三名以上合夥人,且發起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以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的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以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設立個體律師事務所,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其發起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創辦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