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方必須是依法有權在夜間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
訴訟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依法解決訴訟糾紛的活動。平等當事人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時,適用民事訴訟法解決。
在我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被告知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追究的輕微刑事案件,才可以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
2、流程不同
起訴是全院審理案件的開始,訴訟是全院審理案件的全過程,包括起訴、審查、審判、判決和結案。
訴訟的功能不僅限於發現過去發生的歷史事實,還包括通過訴訟的過程建立過錯與責任、罪與罰的關系,從而向公民傳達壹種如何做人、如何追究責任的信息。
3.原因不壹樣
起訴是民事訴訟中的糾紛,對方被起訴。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觸犯了刑法。公安局批捕立案後,檢察院根據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行政案件中,因為我們不服裁決,復議了,就啟動了行政訴訟,啟動了起訴。
訴訟是壹種法律行為,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在前壹種情況下,原告是受害者,而且因為有未解決的糾紛,他度假村到了法律面前。後者涉及刑事犯罪,嫌疑人由政府當局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