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事行為和民事法律行為有什麽區別?

民事行為和民事法律行為有什麽區別?

民事行為和民事法律行為有什麽區別?

1.民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如下:

(1)具有不同的性質。民事法律行為是行為人的法律行為,民事行為包括有效民事行為和無效民事行為、合法民事行為和非法民事行為;

(2)法律後果不同。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能夠產生預期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是法律行為,受法律保護。民事行為可分為合法與非法、有效與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134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誌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面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二、民事行為的類型有哪些?

1,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由三個要素構成,即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意思表示、確定性和客觀實在。它與事實行為的最大區別在於,民事主體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故意;

2.準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如勸誡、通知和寬恕。這種行為並不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是承認或明確了已有的權利義務關系;

3.事實行為。這種行為不以意誌表示為構成要件。行為人無意建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行為也可以引起法律後果,法律後果是根據法律直接產生的。與民事法律行為不同,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農村的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了房子。這種建設行為屬於事實行為。以後如果這個房子的主人去世,他的繼承人繼承房子,那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 上一篇:民法典中婚姻法的具體內容
  • 下一篇:哪些行為屬於限制性商業慣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