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商業慣例(RBP)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1980年4月達成的《控制限制性商業慣例多邊協議的公平原則和規則》,RBP是指企業通過濫用市場力量的支配地位,或以其他方式不正當地限制競爭,對國際貿易,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貿易和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或協議。其中,所謂市場力量支配地位,是指壹個企業單獨或與其他企業壹起,處於控制某壹特定商品和服務或某壹組商品和服務的相關市場的地位;協議包括正式或非正式、書面或不成文的協議或安排;企業包括各種形式的合夥企業和從事商業活動的公司,包括其分支機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國際上常見的限制性商業慣例有卡特爾協議、國際技術轉讓中的限制性慣例、跨國公司利用轉讓定價限制競爭、通過企業並購壟斷市場等。目前,發達國家和壹些發展中國家已經制定了相關法律來規範和控制限制性商業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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