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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有哪些處罰?

法律分析:民事責任有以下處罰:停止侵害;清除障礙;消除危險;歸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返工和更換;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賠償,道歉。刑事處罰和民事處罰的區別:1。刑事處罰是違反刑事法律規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我國刑法對此做了全面細致的規定。2.民事責任,即平等主體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處罰)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清除障礙;消除危險;歸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返工和更換;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道歉等。民法通則對此有所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七條。民事主體對同壹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應當優先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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