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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大病救助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民政局大病救助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屬於城鄉低保對象;

2、對象是農村五保供養人員、城鎮三無人員;

3.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

4.政府資助的孤兒和殘疾兒童;

5.因病導致日常基本生活實際消費支出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貧困家庭;

6.上述受助人員需具有當地戶口,參加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由醫保報銷。

大病救助申請如下:

1,填寫大病救助審批表;

2、向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3.提交住院發票、出院小結等材料;

4、符合條件的,發放救助資金。

民政大病救助的範圍如下:

1,惡性腫瘤;

2、尿毒癥;

3.重型肝炎;

4.中風;

5.急性心肌梗死;

6.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年醫療負擔超過2萬元的其他疑難雜癥,救助對象患有國家規定的特殊傳染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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