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諸侯政府的稱謂有詳細的規定,包括太子、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郭峰將軍、鎮國副將、輔國副將、郭峰副將。沒有太子或郡王爵位的人,絕大多數死在人間,直到六世,都是為國效力的幹將,無權處置地方官。
此外,親王、郡王的長子長孫可以對親王的太子長孫、郡王的太子長孫進行封號。經濟上,宗藩享有特權。除了米露之外,所有的“冊封、婚喪費用都給了宮裏”,還有廚役、上尉役,都是人民編的。
擴展數據:
雖然藩王的軍事權利受到限制,但皇宮中的民政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仍然裝備齊全。如清政府設有通史處、典辦、稽山處、典食處、典寶處、良醫處、祭祀處、典儀處、審判處、鞏崢處、儀生處等辦公室。
大概有壹個長史,壹個典書壹個班都,八個教授,壹個典寶,壹個稷山,壹個典食,壹個典儀,壹個祭祀,壹個入門儀式壹個典樂,壹個良醫,壹個工人,壹個判官,壹個倉使。壹個給官員,壹個給副手。但這些職位的設立,處理的是皇宮內部事務,對地方政治不起作用。
明朝的藩王制度和清朝的軍事貴族制度是壹樣的。只要內部軍事力量不亂(三次)或被外部軍事力量(八國聯盟)消滅或打敗,這個體系的威信幾乎是不可動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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