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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保修和暗示保修有區別嗎?

默示保證與明示保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明示保證主要用於保險合同中,是以書面形式載於或附於保險單的特殊條款,要求投保人(被保險人)作為或不作為或保證某壹事實的真實性。

默示保證是保證的壹種,是指雖然保單中沒有明文規定,但習慣上認為被保險人在投保時應該做或不做某件事。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海上保險中有三種默示保證:

(1)適航的保證。指被保險船舶在結構、性能、人員配備、設備等方面適應預定航線的能力。但是,保險人不追究被保險人違反船舶必須適航的默示保證。也就是說,保險人承認承運船只是適航的,除非被保險人或其雇員知道這種適航狀態。

(2)不走彎路的保證。是指被保險船舶不離開兩港之間的最短航線或習慣航線,除非是為了船舶和貨物的安全,或為了挽救其他船舶的生命所合理需要的。但是,如果船舶在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繞道,貨物保險單將繼續有效。

(3)合法性保證是指被保險人從事的航運或貿易是合法的。默示保證的法律效力與明示保證相同,不得違反。如果船長在船東的縱容下從事走私,船舶在某國被扣,船舶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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