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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宅繼承通過兄弟姐妹口頭協商轉移到壹個人名下。我們還有繼承和分配財產的權利嗎?

是的,父母的房產可以視為無遺囑的* * *財產,產權證上登記的人視為代表* * *登記的產權證。財產應該平分。

遺產分割是指在遺產開始後,多個繼承人對遺產進行分配,以獲得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的行為。

分割遺產應遵循以下四項原則:

(1)遺產自由分割原則。在法律沒有明確限制分割的前提下,法定繼承人可以隨時行使主張遺產分割的權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幹涉。

(2)保留胎兒繼承份額原則。這壹原則要求在遺產分割中,如有胎兒,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的繼承份額壹般應由其母親委托。

(3)互諒互讓、協商的原則。這個原則是指在相互理解、謙讓、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妥善解決遺產分割問題。

(四)有利於生產生活和不損害遺產使用價值的原則。分割遺產時,要充分考慮遺產的性質和繼承人的特點,在盡可能不損害遺產使用價值的基礎上,達到物盡其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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