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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我媽言語暴力嗎?

法律分析:情節嚴重的,可以。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虐待、恐嚇家庭成員,對孩子造成精神傷害,也屬於家庭暴力的壹種。如果家長遇到嚴重的言語暴力,可以向單位、村委會或婦聯等組織求助,他們會對施暴者進行勸阻和調解。此外,受害者如果願意,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讓肇事者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和經常性辱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和個人發現家庭暴力發生時,有權及時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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