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保安員的職稱分為初級保安員、中級保安員、高級保安員、保安員、高級保安員五個等級。但在薪酬上沒有硬性規定,全部由保安服務企業自主安排。
擴展數據
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是根據保安職業活動內容,對從業人員理論知識和技能的綜合水平要求。根據國家關於改革和加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的新要求,結合近年來保安服務業的新情況、新特點,在《保安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4修訂)的基礎上修訂新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範》(2018版),新版標準將保安職業分為五個技能等級:五級/初級保安員(原初級保安員)、四級/中級保安員(原中級保安員)、三級/高級保安員(原高級保安員)、二級/技師(原保安員)。
公安部-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公安部令第11號)
興安CPPCC網-關於提高全縣學校保安人員工資待遇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