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去銀行櫃臺取錢,是否需要身份證,視情況而定:
1.銀行櫃臺取款5萬元以下:不需要出示身份證,只需帶上銀行卡和密碼;
2.到銀行櫃臺提取5萬元以上,其中5萬元:必須出示身份證,如果卡和存單(折)不是本人的,還必須出示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3.當日銀行累計取款超過50000元,其中50000元:需要身份信息。
法律依據:《儲蓄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存款人提前支取未到期定期儲蓄存款的,須持存款證明和存款人身份證明;代存款人支取的,收款人還必須持有存款人的身份證明。
第三十壹條
存款人遺失存單、存折或預留印鑒,必須立即出示身份證明,提供存款人姓名、開戶時間、存款種類、金額、賬號和地址等有關資料,向其開戶的儲蓄機構書面申請掛失。特殊情況下,存款人可以口頭或信函申請掛失,但必須在5日內書面申請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