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種借條無效,即:
(1)壹方或雙方出具的具有虛假意圖的虛假借條;
(二)借據的簽發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以非法目的借款,仍借給對方使用。所以,借錢的時候,要寫清楚借錢的目的,不要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借款人受到威脅或脅迫、非出於真實意願的借條。這樣的借條也不受法律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自然人之間的欠條是否不完整,仍然有效?
如果借條內容不全,但能證明雙方的借貸關系和借款金額,借條就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