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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民事行為沒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民法通則所采用的。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它是表意的、有目的的,不包括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法律行為,具有法律適格性的特征,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嚴格來說叫“法律行為”,我國民法叫民事法律行為。

壹、什麽是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合法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二、無效民事行為有哪些?

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行為,為無效民事行為: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行事;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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