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權。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壹定年限義務教育的權利,有要求學校開設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的權利,有要求學校采取措施保證教學質量的權利。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上課。如果壹些學校通過停課壹周來懲罰違紀學生,實際上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2.生命、身體和健康權。未成年人在學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時,他們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應該得到保護。
3.身體自由和內心自由的權利。
4.右側肖像。
5.名譽權。未成年人雖小但享有名譽權,學校或教師不得侮辱或誹謗其人格。
6.隱私。
7.管理和保護財產的權利。
8.獨立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衍生問題:
小學生的義務是什麽?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工作。作為權利和義務的統壹體,學生不僅要依法享有各種教育權利和公民權利,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義務。學生作為教育法律關系的重要主體之壹,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壹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