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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否包含10年4月之前的10?

包括10天,此期間截止於4月10日24: 00。

根據《訴訟法》關於時間計算方法的規定,以“日”為計算單位的期間,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起計算,開始日不計算在期間內,其期間以法定天數的最後壹日為終止日。

期間計算的特殊規定:我國訴訟法對期間有特殊規定。這些規定主要包括:①期間的最後壹日為節假日的(含周六、日的公休日),節假日後的第壹日為期間屆滿日;如果假期不是期間的最後壹天,而是在期間的開始或中間,則應計入期間。②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以郵寄方式提交的,在期限屆滿前送達的,即使司法機關收到時已經過了法定期限,也不算逾期。郵件提交時間以當地郵局蓋章為準。③法定時限不包括在路上的時間。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路上的時間,但是,它壹般應該包括上訴或其他文件在郵寄過程中的時間,以及人在路上所需要的時間。④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不說出真實姓名和住址,對身份不明人員的偵查羈押時間從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對其犯罪行為的調查取證不停止。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案件事實進行司法鑒定的時間超過3個月的,鑒定期限不計入辦案期限。比如截止時間是65438+10月25日,那麽截止時間就是65438+10月65438+25: 00(即10月26日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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