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論點可以從古代司法對待“刑不上大夫”,與普通百姓和統治階級(宋代典型)完全不同,以及今天司法面前人人不平等的社會現實出發。壹是極有可能推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皇帝犯法,庶民有罪”的觀點。
再者,對男女犯罪區別對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中國在相當長的壹段時間內還處於封建社會的時候,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人卻要守三從四德,這就是男女不平等下的差別待遇。中國建國才60多年,但封建社會延續了幾千年,封建殘余還沒有清除。即使社會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大多數女性在社會現實中仍然處於弱勢地位。
從因受教育不足而犯罪的角度來看,女性受教育的機會比男性少,尤其是在重男輕女嚴重的地區,比如北方(我聽山東的壹個同學說,為了生男孩,壹個家庭往往壹輩子要生好幾個孩子,所以女孩養不起就輟學,如果還是養不起就讓男孩考好成績, 所以山東的孩子學習很努力),女性受教育的機會遠不如男性,所以男女都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