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所以,這種情況下,妳是拿不回轉賬的錢的。
詳細解釋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處理經濟案件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仲裁和訴訟:
1.仲裁是指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自願將雙方之間的爭議提交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和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壹種方法。仲裁有以下特點:
1.仲裁是基於雙方的意願;
2.仲裁機構是非政府組織;
3.仲裁裁決具有強制性法律效力;
4.仲裁過程和結果是保密的;
5.仲裁很快。
第二,另壹種處理方式是訴訟,即訴訟。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經濟訴訟中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履行相應的職責。人民法院作為案件的裁判者,既是訴訟的參與者,又是訴訟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司法權;
使其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開展活動,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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