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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職責

壹是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南京建設實際情況,制定各類建設工程進場交易的具體規則或制度。

二、依法辦事,遵守建設程序,按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相關手續,嚴格保密,營造公開、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場競爭環境。

三是為工程承包交易各方提供完善的信息網絡服務,實現信息采集和發布功能,開展網絡咨詢服務。

4.為項目招標提供會場服務:為招標各方提供談判、開標、評標場所,並提供相關會議服務。

動詞 (verb的縮寫)為工程招標提供管理相關服務:協調整個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管理,為駐地機構和相關單位提供管理相關服務。

6.為工程招投標提供咨詢和商務服務:接受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咨詢,提供資料復印、打字、通訊等商務服務。

七、負責評標專家名單的入庫、提取和通知,配合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對評標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八、負責開標、評標的現場服務,並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九、負責收集交易活動的各種文字、錄音、錄像、圖片等原始記錄,並建立檔案管理制度,統壹歸檔管理,按規定為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檔案查閱服務。

十、建立信用平臺,記錄企業和資質人員在合同交易活動中的不良市場行為,並形成檔案,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或向社會公布。

十壹、負責南京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信息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十二、負責建設工程交易分中心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管理。

十三、按規定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十四、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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