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依賴於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很強的他律性。
2.作用範圍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也調整會計人員的內在精神世界;會計法律制度重在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並使其結果合法化,具有很強的客觀性。
3.表現形式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來源於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有成文規範,也有不成文規範;會計法律制度是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部門通過壹定的程序制定和頒布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成文的。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道德教育、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道德評價;會計法律制度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
5.評價標準不同:會計職業道德以道德評價為基礎;會計法律制度以法律規定為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