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司法局主要職責(壹)貫徹國家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計劃,指導全市依法治理,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四)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綜合管理。(五)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七)負責提出戶政司法地方立法項目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建設、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的外事工作。(八)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和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理論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協助縣司法局領導幹部工作。(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好點(* _ _ *)...嘻嘻。
上一篇:保定學院是本書嗎?下一篇:寧波勞動局的電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