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作為壹個國家的公民,配合警方是壹種義務。這家人打警察壹般有兩種可能。首先是他們背後可能有人,所以會打警察。第二是性格問題。他們雖然懂法律,但是認為法律管不了他們的家務,認為這些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警察無權管,所以才會出現這種行為。我覺得這個家庭法律意識很低,需要教育。
這個家庭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就像壹個男人對妻子的家暴壹樣。如果行為嚴重,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有入獄的風險。家屬對待警察的行為已經構成妨礙公務罪,壹定程度上會受到法律的審判和懲罰。我覺得這家人的法制觀念有些偏激,不然他們不會做出這種事。
問題:如果這樣的男人是妳的丈夫,如果他在虐待妳,妳會選擇報警嗎?請在評論區回答。
如果是我,我肯定會報警。因為我老公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了我的身心健康,我必須為自己主持公道,必要的話我會起訴他,所以看到這裏妳覺得我做的對嗎?我覺得這家人法制觀念太低了,不然也不會拒絕配合執法,甚至揮拳毆打警察,向警員砸鋼鋸和大理石板,造成3名警員受傷。?
這個家庭壹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希望大家引以為戒。請記住,任何時候都不要和執法部門對抗,因為妳會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