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有些地方在進行教師招聘考試時,會規定教育學理論基礎和學科專業知識兩個科目的內容。
第二類:有些地方招聘教師時,最後考試科目會是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第三類:有些地方招聘教師時,考試的科目是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職業道德等模塊;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等各類知識;學科知識壹般是所報階段的學科知識,比如妳所報考的音樂,學科知識考點就是音樂的學科知識。教師招聘考試由多地組織,因此考試科目多樣化,考生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完成相應科目的考試。
考試工具袋:在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之前,考生必須準備壹個考試工具袋,裏面要有身份證原件、紙質準考證等證件,還要放好壹支黑色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應在考試前30分鐘到場。如果他們遲到十五分鐘,就不允許進入考場。考試時,拿到答題卡後第壹件事就是填寫姓名、座位號、準考證號,還主動在答題卡上貼了條形碼。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