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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內部刑事律師如何取證?

內部刑事律師通過考試在香港取證。

擴展數據;律師執照是律師從事執業活動的有效證件,是核實律師身份的有效依據。未持有律師執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活動。

要取得律師執照,必須先通過司法考試,然後才能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有證才能申請律師執業和律師執照。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學本科畢業或高等院校非法學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高等院校非法學專業畢業生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程度暫不要求);

將報名資格條件放寬至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學歷,放寬報名資格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

法學專業範圍:法學、法律、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獄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秘書、司法警察、法律事務、書記員、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偵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安全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正、法律服務管理、社區矯正、應用法律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防控、安全技術與文秘及監獄信息技術與應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

(5)品行良好。

2014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報考香港、澳門、臺灣省或者外國高等院校的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考國家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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