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開車的時候,難免會犯錯。倒車永遠是駕駛中的危險舉動,就像酒駕壹樣,是交通事故的易發點。要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壹旦發生,如果其中壹方當事人有逆向行駛的過錯,就應該等交警到場,對其逆向行駛進行處罰,但這並不是判斷責任的必然結論。(1)機動車逆向行駛的,交警應當處罰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與事故如何處理沒有必然聯系。事故發生後,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具體規則或者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允許靠右通行。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