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對逾期利率和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均有約定。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兩者兼而有之,但超過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二條本規定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壹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如果借貸行為發生在2065438+2009年8月20日之前,可以參照原告起訴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確定保護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