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釣魚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持有有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捕撈許可證證書,確保船舶證照壹致,與證照行業壹致;
2.要確保值班船員達到最低配員標準,普通船員全部持證上崗;
3.所有員工必須足額參保,實行實名登記制;
4、必須確保北鬥、AIS等通信設備處於正常狀態。
二、對非法捕撈的行政處罰有以下幾種:
1,罰款;
2.沒收漁獲物、非法所得和漁具;
3、暫扣、吊銷捕撈許可證和其他捕撈許可證;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十七條在內水和近海從事捕撈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捕撈許可證規定的種類、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進行作業,遵守保護漁業資源的規定。
第二十條禁止炸魚、毒魚。不得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不得使用禁用的漁具、漁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