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的分數線:
壹、區直機關職位筆試合格線為175分;
二、垂直管理單位和市縣機關崗位筆試合格線為155分;
3.鄉鎮機關崗位筆試合格線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職位筆試合格線定為140分;
五、定向“三支壹扶”和“西部計劃誌願者”招聘崗位合格線為150分;
六、招聘大學生“村官”筆試合格線130分;
7.寧夏南部地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筆試合格線為150分。
八、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崗位筆試合格線為240分。
2011年分數線:
區級機關招錄職位170分,垂直管理單位(含下屬單位招錄)和市縣級機關招錄職位150分,鄉鎮機關和部分專業性強、生源少的公安系統職位140分。
2010上半年
區直機關招錄職位180分;垂直管理單位機關和市縣機關招錄職位150分;鄉鎮機關和少數專業性強、生源少的公安司法系統的崗位是135分。
2010下半年
(壹)區直機關招考職位:160分;
(2)司法監獄系統招聘崗位:140分;
(三)市縣機關招聘職位:135分。
(4)鄉鎮機關、寧南山區招聘職位:120分;
(5)“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120分。
自治區公務員錄用領導小組根據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和面試開考比例(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於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因自治區發改委辦公廳職位4名考生缺考,經自治區公務員錄用領導小組同意,允許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2名考生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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