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保山市公安局局長

保山市公安局局長

趙楠芳。

趙楠芳畢業於雲南公安學院,之前壹直在公安系統工作。工作經歷主要集中在原玉溪地區和現地級玉溪市,特別是擔任過通海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紅塔區副區長、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局長。2021年7月,趙楠芳從玉溪市公安局副局長調任保山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主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強制看守所)、信訪局。聯系市法學會、市法院、檢察院、市國家安全局、保山邊防管理支隊、保山監獄、永昌監獄工程建設指揮部等駐保單位。

功函數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及公安部門的指示;制定、研究和實施相關政策和實施意見;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秩序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提出對策;110組織指導警務和公安信息工作。

(三)負責和指導經濟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案件、重大涉外、跨地區案件和上級交辦案件的調查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危險品、特種行業和內河,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突發事件,管理集會遊行示威;組織指揮公安特警隊處置突發事件和防暴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保山市公安局

  • 上一篇:南寧B類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標準
  • 下一篇:女生報300分以上什麽專業比較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