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材料
2.村委會公證;
3.民事訴訟;
4.房地產法庭。
二、農村房屋買賣糾紛,壹般有以下幾種方式和途徑解決:
1.目前,糾紛雙方直接協商是解決房地產糾紛最常見的方式。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通過口頭和書面形式直接與房屋銷售者溝通,指出問題,商討解決方案。
2.商品房買賣訴諸消費者協會產生糾紛時,個人購房人在解決過程中與開發商相比處於弱勢地位。購房人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商品房買賣行為,求助消費者協會調解處理買賣雙方的相關糾紛。
3.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交付、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包括當地建委、規劃委、房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並申請調解處理。
4.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於房地產交易過程中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以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購房人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5.如果購房者不能通過司法途徑協商調解解決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