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授權在農村市場出售煙絲是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統稱為煙草制品,屬於煙草專賣品的範疇。國家依法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未經許可不得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十九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煙草制品。
第三十二條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衍生問題:
賣煙是什麽罪?
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不構成犯罪;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