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中國特有的壹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該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同壹性、自由使用、永久使用、嚴格限定從屬關系和範圍等特點。其取得方式為原始取得和派生取得,其消滅形式為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權利人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以上是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問題的回答。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