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使用權證;
2.填寫申請表;
3、村委會審核後上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4.實地測量和調查後,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5.批準後,頒發宅基地使用權證書。
辦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的條件:
1.申請人具有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2.申請人家庭無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
3、申請人有合法穩定的住房建設資金來源;
4.申請宅基地符合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申請人承諾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建造房屋;
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占地建房等違法行為。
總結壹下,辦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的流程包括向村委會申請、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審核、向國土資源管理所申報、實地勘測、向鎮人民政府申報、最後發放宅基地使用權證。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