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保險法的構成主要包括

保險法的構成主要包括

保險法的構成主要包括保險法、保險合同法和特殊保險法。

1.保險法

又稱保險法、保險監督法,是對保險業進行管理和監督的國家法律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保險組織的設立、經營、管理、解散和監督。1985年3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務院發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對保險企業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設立作出了具體規定,這是保險法規的性質。

2.保險合同法

又稱保險合同法,是壹部關於保險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是保險法的主要內容,包括財產保險合同和人身保險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關於保險合同的規定,國務院9月1983+0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屬於保險合同法。

3.特殊保險法

它是相對於保險合同法而存在的,是調整某壹險種或某壹方面保險活動的保險關系的法律法規,是各種具體保險業務活動的直接依據。如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險。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 上一篇:《尼姑》裏可以用頭發練嗎?成為修女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 下一篇:盤龍區公司註冊:財稅知識,新辦企業,如何辦理稅務登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