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我國65438至0996試點LLM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的。
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學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是教學型和學術型,法律碩士是實踐型和應用型。
法律碩士* * *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本科生學習,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本科生學習。
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
(與當年全國研究生考試同時進行,壹般各省都要到指定考點)考試科目四: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綜合課(150分)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學碩士研究生(非法學)聯考大綱》。
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培訓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脫產學習和在職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L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