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自建住房政策如下:
(1)如果要建房,壹定要上報村委會,村委會再上報上級審批。以上審批通過後,才能開始建房;
(2)在農村,每個農民的宅基地面積都是有規定的,農民建房必須按照自己的宅基地面積建房;
(3)農村住房需要統壹規劃,壹般不超過兩層。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農村自建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農村自建房的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須在18至65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自建房經當地鄉鎮政府批準,為合法建房;
3.申請人必須有支付首付的能力,有自有資金;
4.申請人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銀行貸款的能力;
5.申請人在銀行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逾期信用調查。